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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人套房 四人套房(地板型) 六人套房
 

苗栗合法民宿 登記第242號匯款資訊:
銀行轉帳:南庄郵局
ATM代碼:700 
帳  號:0291346 0204072
戶  名:林湘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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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便確認為您預留房間

4-5月瑩火蟲和油桐花季,詳情請洽服務人員

訂金問題:
因颱風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陸上颱風警報),或者其他重大災害,而且苗栗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。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,交路字第 0990000402號函所發布規定第六條 (訂金之收取):
民宿收取訂金不得逾約定首日房價30%
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1.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2.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3.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4.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5.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6.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7.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,交路字第 0990000402號函所發布規定第七條 (民宿違約時之處理)
民宿無法履行訂房契約時,應即通知旅客。其因可歸責於民宿之事由所致者,除退還已收取之費用外,並賠償原約定房價一倍計算之金額。如因故意所導致者,應賠償原約定房價三倍計算之金額。但違約事由發生後,雙方另有協議者,依其協議。

退房或延期
住宿前7日內不接受退房或延期。若因故取消行程,請於住宿前7天來電告知,即可保留定金三個月,若未來電通知,視同放棄權益則訂金不予退還。

住房登記晚到
若無法於訂房當日下午五點到者,應於五點前來電告知山莊櫃檯,否則山莊不再為您保留房間。

注意事項:

  • 平日定義:週日~週四。
    假日定義:七、八月暑假、週五、週六、連續例假日前夕。
    農曆春節期間依定價收費
  • 住宿均附贈早餐。用餐時間AM8:30-9:30
  • 服務大廳提供無線免費上網,請自備電腦 (網路線櫃台可借)。
  • 房間內附盥洗衛生包及設有冷氣、液晶電視、吹風機。
  • 進房時間PM:3:00退房時間翌日AM:11:00
  • 各型房每增加一人,酌收800元清潔費。
    (如訂房超過人數以上需加床如:四歲以上需加床)
  • 烤肉場地每人清潔費50元。烤肉時間最晚到10點
  • 入住不能攜帶寵物。
  • 室內請勿吸煙、烹煮食物以維護大家的度假品質。
訂房流程:
電話訂房:確定住宿日期無誤後,於3日內以匯款方式預付房價三成訂金。
訂房後3日內本民宿未收到訂金,則不再保留並取消訂房,恕不另行通知。
訂房專線:0978-829566.037-822566
傳  真:037-824566
訂房時間:08:00 到 21:00